近日,中共四川省委、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《关于表扬2016—2020年四川省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》(川委〔2022〕166号),财政厅荣获先进单位。
近年来,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全面实施《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(2016—2020年)》,坚持依法行政、依法理财,先后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“七五”普法中期先进集体,被财政部评为全国财政法治建设示范单位,被省委确定为法治建设示范试点单位。下一步,财政厅将紧紧围绕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决策部署,全面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,进一步健全法治财政宣传教育体制机制,持续提升财政工作的法治化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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